2025年凤岗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详见正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三)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9:3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合乎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五)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7月3日。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将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无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健康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东莞户籍和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我镇公办学校招生拟分为“A本镇户籍生源、B企业人才子女生源、C市、镇优待政策生源、D积分制入学生源”等四个类别。具体见附件1。
2025年全镇公办学校一年级计划开设52个班,可提供约2340个学位;初中一年级计划开设34个班,可提供约1700个学位,具体见附件2。
2025年继续延用2024年审议通过的学区划分方式,将全镇7所公办小学按学生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划分,因我镇只有1所公办初中,无需进行学区划分。具体见附件3。
(1)当一所公办学校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录取所有合乎条件的报名户籍学生。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别的类型学生。
(2)当一所公办学校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第二顺序位 A2:学生户籍为家庭户,且其户籍所在村居对应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三顺序位A3:学生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学生户籍在镇内其他学区的户籍学生;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该顺序位学生按照学生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给予政府学位补贴。
(1)总学位数减去提供给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学位数后,剩余学位优先满足凤岗镇户籍学生;
(2)当一所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优先志愿、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安排;如第一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二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三志愿无法安排的,则根据就近原则,结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剩余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生源原则上根据全镇公办学位的情况,全镇统筹安排,具体的学位分配原则由镇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
3.入围公办录取名单内,但申请人不服从调配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空出学位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积分排序结合志愿顺延录取。
2025年秋季,我镇公办学校计划提供210个积分制入学学位,其中,小学一年级200个,初中一年级10个,小学插班生学位0个。同时,2025年计划提供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公办学位445个,其中,小学一年级405个,初中一年级40个,非起始年级计划暂不提供学位。具体见附件4。
1.公办小学:2025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总体充足,但中心小学、实验小学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学生户籍对应该学区的学生可能被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跨学区填报有极大几率会出现原学区学校已安排满员,学生将被统筹安排到更远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家长需谨慎选择。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3个公办入学志愿(其中建议学生户籍对应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学生,第一志愿为学区志愿,第二志愿为调剂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填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同时,鼓励学生户籍对应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学生,填报其他非中心区的学位充足的公办小学。
2.公办初中:2025年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需通过购买镇内民办初一学位统筹解决。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3个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含1个公办志愿及2个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志愿)。
我镇2025年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含)。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或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才新迁入户的申请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凤岗户籍生,家长可于6月30日(含)前提交材料(含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自有房产,提供房产权复印件,如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申请一年级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申请初中一年级的需提供原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籍信息表)至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逾期报名学生的学位分配原则为:原则上就近入读,但如申请对应区域内学位超出学位供给的则进行全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学位补贴。
1.2025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总体充足,如学生家长放弃公办学校录取结果(含全镇调配),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户籍生学位补贴。
2.2025年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如学生家长放弃我镇公办学校录取结果,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户籍生学位补贴。
3.如学生家长自愿放弃我镇政府购买的民办初一学位(含全镇调配),自行选择在东莞市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凤岗镇户籍学生,予以6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的学位补贴。
4.2025年我镇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含)期间入户的凤岗镇户籍生,不再接受公办学校入读申请,但家长需于当年8月31日(含)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镇管理管理中心备案,方可予以学位补贴。
符合长幼同校申请条件的凤岗镇户籍学生,家长可于2025年5月16日-31日携带户口本复印件(含父母及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两小孩)、学籍信息表(哥哥/姐姐)等材料线下到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填表申请。其中“长幼同校入学”政策仅适用于同一家庭中兄/姐现正就读于本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级,且弟/妹为凤岗镇户籍适龄儿童,今年需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情形(即“幼随长”原则,不适用“长随幼”)。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后期根据当年的学位情况及申请人数进行全镇统筹安排。
▲附件4:2025年凤岗镇积分制入学及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公办学位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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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莞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包含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录取、录取结果公布以及注册几个阶段。
寮步镇中心幼儿园、香市幼儿园、香市第二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对象及人数详见正文。
寮步镇公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香市幼儿园、香市第二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即将开启第二批招生,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寮步镇中心幼儿园、香市幼儿园、香市第二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第一批招生报名工作已经截止,四所幼儿园均剩有部分学位,第二批招生工作安排详见正文。
根据《常平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现就优待政策(个人类)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公告详见正文。
2025年秋季就读一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并且其同一家庭的哥哥或姐姐(相同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非毕业班就读的,可申请长幼同校。
台湾学生监护人在为其子女办理入学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没办法办理学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
在具有直升资格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合乎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直升。
市、镇优待政策群体将根据我镇公办学位真实的情况酌情安排。当公办学位申请人数多于学位供给数时,优先安排清溪户籍生入读。
当合乎条件的清溪户籍申请人数多于本镇学位供给数时,以学生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录取顺序。对于因公办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入读的清溪户籍生需选择镇内民办学校或镇外学校报读。
学生按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学校;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通过镇政府在镇内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含购买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
清溪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发布,清溪户籍学生和家长们赶紧了解。
【导语】:2025年凤岗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详见正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三)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9:3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五)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7月3日。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将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无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健康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东莞户籍和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我镇公办学校招生拟分为“A本镇户籍生源、B企业人才子女生源、C市、镇优待政策生源、D积分制入学生源”等四个类别。具体见附件1。
2025年全镇公办学校一年级计划开设52个班,可提供约2340个学位;初中一年级计划开设34个班,可提供约1700个学位,具体见附件2。
2025年继续延用2024年审议通过的学区划分方式,将全镇7所公办小学按学生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划分,因我镇只有1所公办初中,无需进行学区划分。具体见附件3。
(1)当一所公办学校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录取所有合乎条件的报名户籍学生。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别的类型学生。
(2)当一所公办学校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第二顺序位 A2:学生户籍为家庭户,且其户籍所在村居对应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三顺序位A3:学生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学生户籍在镇内其他学区的户籍学生;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该顺序位学生按照学生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给予政府学位补贴。
(1)总学位数减去提供给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学位数后,剩余学位优先满足凤岗镇户籍学生;
(2)当一所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优先志愿、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安排;如第一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二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三志愿无法安排的,则根据就近原则,结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剩余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生源原则上根据全镇公办学位的情况,全镇统筹安排,具体的学位分配原则由镇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
3.入围公办录取名单内,但申请人不服从调配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空出学位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积分排序结合志愿顺延录取。
2025年秋季,我镇公办学校计划提供210个积分制入学学位,其中,小学一年级200个,初中一年级10个,小学插班生学位0个。同时,2025年计划提供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公办学位445个,其中,小学一年级405个,初中一年级40个,非起始年级计划暂不提供学位。具体见附件4。
1.公办小学:2025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总体充足,但中心小学、实验小学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学生户籍对应该学区的学生可能被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跨学区填报有极大几率会出现原学区学校已安排满员,学生将被统筹安排到更远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家长需谨慎选择。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3个公办入学志愿(其中建议学生户籍对应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学生,第一志愿为学区志愿,第二志愿为调剂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填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同时,鼓励学生户籍对应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学生,填报其他非中心区的学位充足的公办小学。
2.公办初中:2025年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需通过购买镇内民办初一学位统筹解决。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3个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含1个公办志愿及2个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志愿)。
我镇2025年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含)。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或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才新迁入户的申请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凤岗户籍生,家长可于6月30日(含)前提交材料(含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自有房产,提供房产权复印件,如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申请一年级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申请初中一年级的需提供原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籍信息表)至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逾期报名学生的学位分配原则为:原则上就近入读,但如申请对应区域内学位超出学位供给的则进行全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学位补贴。
1.2025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总体充足,如学生家长放弃公办学校录取结果(含全镇调配),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户籍生学位补贴。
2.2025年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非常紧张,如学生家长放弃我镇公办学校录取结果,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户籍生学位补贴。
3.如学生家长自愿放弃我镇政府购买的民办初一学位(含全镇调配),自行选择在东莞市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凤岗镇户籍学生,予以6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的学位补贴。
4.2025年我镇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含)期间入户的凤岗镇户籍生,不再接受公办学校入读申请,但家长需于当年8月31日(含)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镇管理管理中心备案,方可予以学位补贴。
符合长幼同校申请条件的凤岗镇户籍学生,家长可于2025年5月16日-31日携带户口本复印件(含父母及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两小孩)、学籍信息表(哥哥/姐姐)等材料线下到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填表申请。其中“长幼同校入学”政策仅适用于同一家庭中兄/姐现正就读于本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级,且弟/妹为凤岗镇户籍适龄儿童,今年需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情形(即“幼随长”原则,不适用“长随幼”)。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后期根据当年的学位情况及申请人数进行全镇统筹安排。
▲附件4:2025年凤岗镇积分制入学及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公办学位分配明细表